招生对象:符合特定条件的在职人员,不同专业有不同要求,详见当年招生简章。
招生类别:
目前我校的招生类别有:法律硕士(J.M)、公共卫生硕士(MPH)、会计硕士(MPAcc)、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硕士(Ed.M)、工程硕士,其中工程硕士的招生领域有:光学工程、材料工程、化学工程、集成电路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控制工程、软件工程、水利工程、地质工程、环境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力工程、项目管理。
学习形式:不在职学习,一般在周末上课。
选拔形式:
1、法律硕士(J.M)、公共管理硕士(MPA)、公共卫生硕士(MPH)及会计硕士(MPAcc)的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和2门联考科目,教育硕士(Ed.M)的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2门联考科目和1门学校自命题的专业课考试科目。联考科目的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学校自命题的教育硕士专业课的笔试及政治理论科目的考核由学校自行组织,在复试阶段进行。
2、工程硕士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考生在第一阶段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CandidateTest,简称“GCT”),对于“GCT”考试成绩达到报考学校确定的“GCT”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由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笔试及综合能力的面试。
相关说明: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一般为报名当年的7月31日。
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6-7月。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为非学历研究生教育,按规定完成学业者,可获相应的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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