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学硕士部分专业的调剂
根据我院今年法学硕士初试上线人数情况,我院法学理论、法制史、宪法与行政法学以及诉讼法四个专业(各专业招生情况与上线人数请见附表)可接收下列考生申请调剂过来复试:
(1)达到法学硕士各专业复试线的考生如放弃本专业的复试也可以申请参加法学硕士四个专业的调剂;
(2)初试成绩上线但未达到国际法学和民商法学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的调剂。
符合条件的考生,如有意向申请调剂,可在3月18日下午5点前向我院提交《法学硕士专业调剂申请表》(附件1)。经我院审核后,方可参加各专业的复试;
2.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调剂
根据今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生源情况,为了保证该专业学位的生源质量,对于法学硕士各专业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60分,且本科毕业于“211工程”高校法学专业,初试成绩达到我校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如有意向调剂到法律硕士(法学)专业者,须于3月18日下午5时前向我院提交《中山大学2013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调剂申请表》(附件2),我院将按可调剂名额确定参加调剂复试的人数,于3月24日前电话通知考生再次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调剂录取复试,并按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3.所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只有一次调剂的机会,不接受同时申请法学硕士各专业和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调剂;
4. 提交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调剂申请,不影响原报考专业的复试录取;
5. 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外校和本校其他学科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
2013年中山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申请与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