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符合报名条件、有意报考我校其他类别特长生的考生必须按要求于2013年5月31日前将《重庆市2013年市属普通高校特长生申报表》(可登陆下载),按要求如实填报并经所在中学签章后,连同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及相关材料报送至重庆医科大学教务处招生考试办公室。
2.我校将组织专项专家评审组对考生获奖证书及其相关特长进行认定,认定合格考生将组织面试。
3.认定和面试合格的其他类别特长生考生将在我校本专科招生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并分别上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4.我校只招收院校第一志愿(平行志愿顺序为A)填报为重庆医科大学的其他类别特长生,具体录取办法按照渝教招考〔2013〕3号文件规定执行。
5.单科成绩取得全市普通文科类前50名或普通理科类前100名的考生(在志愿填报前由市教育考试院在重庆招考信息网上公布各科成绩分数),符合条件的应与我校联系,得到学校的认可后再填报我校志愿。
2013年重庆医科大学特长生招生其他类别特长生的报名条件详见渝教招考〔2013〕3号文件相关内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