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应根据第一志愿初试上线考生和下达招生规模数,进行考生调剂复试工作,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在相近学科、专业之间调剂生源,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一区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国家统考数学一、二、三及理学自命题数学视为相同)。
(二)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需在复试中加试数学。
(三)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经研招办审核,寄发复试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复试,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复试,未经研招办审批或材料不齐全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四)通过复试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研招网接受待录取,然后按教育部规定办理调剂手续、调入考生报考材料。已经接受待录取,未经我校同意,不得调剂其他招生单位。
(五)确定复试名单时,遵循“先第一志愿考生,后调剂考生”的原则进行。初试成绩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的数目已达到复试名额的学院不再接受调剂考生。
2013年重庆三峡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关于调剂复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