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2013年我校面向全国五个省、市招收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音乐教育、主持与播音、舞蹈表演、语文教育等八个专业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学校通过相关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分布情况。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013年重庆市三峡师范学校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