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车驾驶专业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学计划,合格毕业后,由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A3”型车驾驶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技工学校毕业证,经国家职业鉴定机构考试合格并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中级证书。其所发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承认其资格。
(二)公交公司在职职工毕业后由原送培单位安排工作。
(三)客车驾驶专业、汽车修理专业合格毕业学生,分配到重庆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公共交通汽车维修责任有限公司工作,并按企业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四)汽车电子技术应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生由学校推荐或自行就业。
本简章由重庆市公共交通技工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重庆市公共交通技工学校
重庆市公共交通客车驾驶学校
2012年12月13日
2013年重庆市公共交通技工学校毕业分配及待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