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和招生计划划定低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学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项目并依据考生的“文体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中,文体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体育成绩70%。
录取名单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予以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2013年重庆师范大学体育类运动训练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