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加强对复试及录取工作各个环节的领导和管理,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周泽扬任组长,分管校长董景荣为副组长,研究生处、纪委、保卫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学院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包括主管思想政治工作的学院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等。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方案,经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2.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
3.汇总学院拟录取名单并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三)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至少5人,其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每个复试小组配备至少1名记录员。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职责:
1.研究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标准、复试方法及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建立复试试题库。
2.对本学科专业考生实施综合情况面试、笔试及其他复试工作;
3.确定拟录取名单和申请调剂名单;
4.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进行疏导,维护学校工作秩序。
2013年重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