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高职(专科)专业就读地点安排:
飞行器制造工艺、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一、二年级在江津校区就读,三年级在江北校区就读。
学前教育专业一、二、三年级都在江津校区就读。
其余专业一年级在江津校区就读,二、三年级在江北校区就读。
2.我院各项招生工作均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我院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院概不承担责任。
3.本招生章程由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3年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全国普通高考招生其他须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