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才能参加录取。
①综合素质联考,考生成绩要达到重庆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普通高中生、中职生统一划定的资格线及以上;
②学校自主测试,考生成绩要达到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分专业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及以上。
2、普通考生和中职考生。根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自由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别服从调配的其他专业志愿自由考生中选择,直到公布计划录满为止。
3、特长生。体育特长、艺术特长(美术除外)的考生由我院高职单招专家评审小组考核,经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可直接破格免试录取。由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的一、二、三等奖获得者或者由重庆市教委牵头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的专业技能特长生,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学院提出申请即可免试录取。
2013年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