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奖技能特长生:
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的一、二、三等奖获得者或者市教委牵头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除外)获得者,可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报考院校申请免试录取。
2.体育特长生的具体项目:
田径、足球(限男生)、长跑、短跑、篮球、乒乓球,凡在我市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和市属高校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测试认定合格并在重庆市招考信息网上公示者。
3.艺术特长生的具体项目:
凡有声乐、器乐、播音主持、舞蹈、表演特长,且参加重庆市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者,或高中阶段参加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办的市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表演类三人(含)以下项目获二等奖(含)以上并在“重庆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公示者,可报考。
考生在报名时申报是否属于特长生,并按照要求于3月18日前发送获奖及等级证书等特长材料电子稿到招办邮箱:cdzy_zhaosheng@***。学校将对资料进行初选,20日通过报名平台或邮箱,通知考生带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于3月25日中午13:00—14:00时,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参加测试,测试合格者,经过学校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后直接录取;3月28日公布特长生录取结果,录取者不再参加后续考试。特长生录取的比例控制在学校高职单招计划总量的3%以内。
2013年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获奖技能特长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