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重庆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特长测试合格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者,须经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招办以及重大招生网站公示10天,无异议者,将正式成为我校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特长测试合格学生。
特长测试合格考生还须向所在省招办申报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按照省招办的要求完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测试或资格认定手续,未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者我校不予录取(各省认定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时间及要求请咨询各省招办)。
经我校特长测试合格且经省级招办测试(认定)合格的考生报考我校按以下原则录取。
1. 国家二级运动员,其高考录取优惠条件,以与我校签订协议为准。
第一类:普通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类:特长测试成绩特别突出、发展潜力大且属于我校运动队急需者,其普通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七、其它:
2.国家一级及其以上等级运动员,参加我校组织的特长测试和文化考试合格。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情况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实际需求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合格考生可向当地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免于参加普通高考)。
1.本实施办法公布后,教育部调整了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学校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对本办法作相应调整。
2.学校纪监部门负责学校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3.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并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4. 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需自己事先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5.本办法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重庆大学体育学院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12月3日
2013年重庆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