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志愿填报
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合格的考生,须在高考第一志愿填报中南大学(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将中南大学填报在平行第一志愿的第一位;在设置有自主招生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志愿栏填报中南大学),并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高考志愿表复印件及高考成绩通知单复印件传真至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我校将根据考生高考信息与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协商自主选拔录取有关录取事宜。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自主选拔录取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㈡录取原则
1.招生计划: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我校2013年本科招生总计划的5%。
2.录取控制线确定原则:录取控制线为生源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录取专业确定原则:
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专业不包括艺术类专业、临床医学八年制、口腔医学五年制、口腔医学七年制专业。
⑵临床医学五年制专业只根据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按志愿择优确定。
⑶在考生高考文化总分基础上加20分、再同比当年本科一批专业录取分数线确定其他专业。
⑷对未能满足专业(含临床医学五年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⑸符合报名条件(一)者,可在报考条件相关的专业内任选(具体专业另行公布)。
㈢录取政策
本招生简章依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办法(试行)》精神制定。2013年国家如出台新的自主选拔录取招生政策,我校将执行新的政策。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3年中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