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音乐、舞蹈、影视表演类、美术类等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统一划定的合格线以上;
2、近三年在县(含)级以上文艺演出中获三等奖以上;
3、社会艺术考级(声乐、乐器、舞蹈)取得五级(含)以上证书;
4、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优良证明(证明样式可在我院招生网上下载)。
文物鉴定与修复专业考生需提供个人艺术简历,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我院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在500―800字。
2013年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艺院发布自主报考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