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顺利完成自主招生工作,并确保质量,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所有参与自主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章程》的要求,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三)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综合素质测试形式为面试,全程录像或录音。
(四)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五)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2013年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