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文、理科,具体为:
考试科类考试科目录取类别文科大学语文、英语文史类法学类教育类艺术类理科高等数学、英语理工类经管类农学类医学类
艺术、体育专业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可由招生院校组织专业加试,并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完成。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才能填报相应院校、专业志愿。
2.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3.考试日期为4月21日,上午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9﹕00~11﹕30),下午考英语(14﹕30~17﹕00)。
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考生于4月20日到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5.命题、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上旬。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申请查卷。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
2013年浙江省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