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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面向浙江省内定向招生招生(招聘)程序

2013年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面向浙江省内定向招生情况简介招生(招聘)程序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4 06:30:00 解决时间:2017-05-20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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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招聘)程序

(一)各县(市、区)农业、人力社保部门应在高考成绩公布前,按照公开招聘规定和招生计划,发布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二)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单。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各县(市、区)农业局。

(三)各县(市、区)农业部门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本县(市、区)范围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经征求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意见后,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

(四)招生院校在相应批次招生工作开始前,将各县(市、区)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未列入各县(市、区)合格考生名单或者签订协议前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抄送当地农业、人力社保部门备案。

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在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中,明确具体的招生(招聘)程序、组织部门、定向就业协议签订等有关事宜。

  ??????????? 2017-05-20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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