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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农林大学本科招生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有关奖励规定如下

2013年浙江农林大学本科招生章程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有关奖励规定如下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7 14:14:00 解决时间:2018-03-24 11:48

满意答案

第二十三条 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有关奖励规定如下:

1.高考成绩列浙江省理科一批前500名、前1500名、前3000名报考我校的进档考生,相应奖励8万元/人、5万元/人、2万元/人;

高考成绩列学校浙江理科一批新生第1名,奖励5000元/人;第2-3名,奖励3000元/人。

2.高考成绩列浙江理科二批前50名、前100名、前150名报考我校农科专业的进档考生,相应奖励2万元/人、1.5万元/人、1万元/人;

高考成绩列学校浙江文科二批新生第1-2名,奖励5000元/人;第3-5名,奖励3000元/人。

高考成绩列学校浙江理科二批新生(含二批提前录取)第1-5名,奖励5000元/人,第6-15名,奖励3000元/人。

综合分列学校浙江省设计学类二批文科新生第1-5名,奖励3000元/人;综合分列学校浙江省设计学类二批理科新生第1-2名,奖励3000元/人。

3.省外文理科二批平行志愿(院校一志愿)报考并录取到学校的考生,其高考总分高于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文理科重点批分数线20分(含)以上的,奖励5000元/人。

4.经学校确认,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的,奖励5000元/人;获全国二等奖的,奖励3000元/人。获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奖励3000元/人。

以上新生奖学金不重复发放,有符合两项以上(含)发放规定的,按奖励金额高的发放。

  ??????????? 2018-03-24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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