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面评审:
1.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竞赛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于4月15日前分科类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
2.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同时寄送考生所在中学对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于4月21日至25日登陆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在网报系统中进行综合测试确认,并自行打印综合测试通知书。
(二)综合测试:
1.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成绩满分为100分。视报名情况和专业培养需要确定进行笔试或面试,笔试、面试的内容和时间在报名结束后网上另行通知。面试由五位专家独立评价,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2.测试时间:2013年4月29、30日(4月28日下午13时至16时考生来我校报到、现场确认)
3.测试地点:浙江理工大学
4.面试时间及流程:①考生自我介绍(不超过5分钟);②专家面试评分(约25分钟);③面试结束后进行心理、性格和职业规划测评(约60分钟)。
(三)入围名单公示:
1.综合测试结束后一周内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2.入围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将入围考生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2013年浙江理工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试点选拔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