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竞赛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于4月15日前分科类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
2.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同时寄送考生所在中学对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于4月21日至25日登陆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在网报系统中进行综合测试确认,并自行打印综合测试通知书。
2013年浙江理工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试点书面评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