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围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2013年高考一类科目组的考试,其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高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浙江理工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前表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
(二)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如下表: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4A5A6A7A8A9A10A11A及以上成绩折算(分)
(三)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招生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2013年浙江理工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试点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