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浙江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在满足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理科生数学、英语科目,文科生语文、英语科目为A等的条件下,达到以下两个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文理科6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
(二)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文理科4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或获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须第一发明人)。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限声乐、器乐、舞蹈三类):参加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5所高校举办的中学生艺术周或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等活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并获得三级(含)以上证书。
5.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或为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
6.除上述专项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的考生,可书面提出申请,由我校“三位一体”专家组评估认证。
2013年浙江理工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试点报名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