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学院全称:张家口学院,国标代码为14458,地址:河北张家口市桥西区平门路副19号,邮政编码:075000。
第二条 学院是一所公办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
第三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我省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第四条 根据考试成绩,学院统一划定文化水平考试和专业水平考试分数线。文化成绩合格,按照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第五条单招考生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备案后,统一向社会公布录取信息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条 其它如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等,按照国家及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音乐表演专业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为500元/年。
第八条 单独考试招生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学历证书,报到证由河北省统一办理。
第九条 咨询热线:0313—8161803 8161730
学院网址:http://www.***.cn
2013年张家口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