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3年一类科目组(理科)的考试。其会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浙江科技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前表范围内。
2.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表: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5A6A7A8A9A10A11A及以上成绩折算(分)
3.专业投档办法:对进档的考生,学校按照计划数1:1进行专业投档,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4.若考生专业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则专业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2013年浙江科技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