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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科技学院普通本科招生总则

2013年浙江科技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21 20:50:00 解决时间:2017-05-19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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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名称:浙江科技学院;学校代码:11057。

第五条 招生代码:0015(普通本科),0181(中外合作办学:中美班和中法班)。

第六条 办学层次: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浙江省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

第七条 办学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浙江省杭州市小和山高教园区内)。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科技学院

第九条 学校简介:学校创建于1980年,是一所以工科为主,集工、理、文、经济、管理、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秉承“崇德、尚用、求真、创新”校训,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全面学习借鉴德国应用科学大学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素养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2009年,学校被增列为立项建设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位于杭州国家西溪湿地公园西南面的浙江省小和山高等教育园区,校园环境优美、办学设施齐全,是修身治学的理想场所。

第十条 二级学院设置:学校设有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轻工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服装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语言文学学院、理学院、中德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中德工程师学院(筹)等13个二级学院。

  ??????????? 2017-05-19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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