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完成各专业所开设的专业课程的学习与考核,同时应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组织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和评估,成绩合格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签发管理办法》进行发证,主要证书有:
1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航海类专业岗位培训结业证明。
2海事局办法的《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合格证》、《高级消防培训合格证》、《精通急救培训合格证》、《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负责指定保安职责船员培训合格证》
3海事局颁发的《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适任合格证明。
4海事局办法的“三副”、“三管轮”适任成绩合格证明。
5学生入学后,由学院统一组织参加高校的报名、考试,考试通过后被录取者。完成学校计划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即可获得国家认可的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毕业文凭。
2013年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两制航海职业教育证书授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