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完善与我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的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校名和校址。校名全称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
第三条办学类型、层次和性质。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质:公办。
第四条招生模式。采用“校考单录”模式。
第五条招生原则。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坚持“六公开、六不准”制度,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规范自主招生的各项工作程序,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第六条组织机构。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纪检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监察组、考务组、命题组。
第七条职责分工。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院有关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自主招生选拔和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自主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监察组负责监督考试、录取过程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监督投诉电话:0571-86929912)。考务组负责考试考务安排。命题组负责组织命题工作。
第八条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计划共245名,其中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235名,面向中职毕业生10名。具体专业及计划如下(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招生分类招生专业科类招生计划学费(元/学年)招生对象财经管理类会计文理206000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市场营销文理206000电子商务文理206000连锁经营管理文理206000策划设计类含会展策划与管理、动漫设计与制作、软件技术、传媒策划与管理四个专业文理806000生物食品类含生物技术及应用、生物制药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农产品加工与品质管理(茶叶深加工与经营管理方向)四个专业理科606000中外合作类国际贸易实务(中美合作)文理512000软件技术(中美合作)文理513000食品营养与检测(中美合作)文理515000中职考生类含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数控技术五个专业 106000面向中职毕业生
第九条如报考人数小于该类(指财经管理类、策划设计类、生物食品类、中外合作类)计划数的120%,原则上按报考人数70%确定该类实际招生数;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数调整到生源充足的大类,仍未完成的计划数报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转到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2013年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