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保证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此项工作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学院招生办制定招生方案、各项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具体实施招生工作。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分工。(略)
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分工。(略)
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对违反自主招生有关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2013年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试点方案以此为准管理、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