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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试点方案以此为准本实施方案由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3年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试点方案以此为准本实施方案由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4 14:08:00 解决时间:2018-03-22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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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实施方案由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素质特长项赋分标准

项目等级分值备注高中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50分 高中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地(市)级30分 高中阶段获得浙江省中职学校师生技能竞赛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选拔赛一等奖及以上50分 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或摄制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30分 田径、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项目国家级运动员二级50分 国家级高中段作文、辩论、摄影、计算机、美术、演讲比赛三等奖及以上50分国家教育部、文化部、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办的比赛省级高中段作文、辩论、摄影、计算机、美术、演讲比赛一等奖50分省教育厅、省级文化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办的比赛二等奖40分三等奖30分高中段获教育部、文化部、中国美协组织的书法、绘画、设计、雕塑、工艺美术、民间工艺、综合艺术、摄影摄像比赛优秀奖(含佳作奖、创作奖)及以上二等奖及以上50分其他行业协会组织的必须是与教育部或文化部或中国美协共同举办的比赛三等奖40分优秀奖30分高中段获教育厅、文化厅、省美协组织的书法、绘画、设计、雕塑、工艺美术、民间工艺、综合艺术、影像比赛三等奖及以上一等奖50分其他行业协会组织的必须是与教育厅或文化厅或省美协共同举办的比赛二等奖40分三等奖30分省级及以上田径、排球、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健美操、游泳竞赛前八名50分高中段参加由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局、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主办的比赛。考生需带上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需经学校认证)地市级田径、排球、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健美操、游泳竞赛前六名30分高中段参加地市教育局、体育局主办的比赛。考生需带上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需经学校认证)

附件: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素质特长项赋分标准

项目等级分值备注高中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50分 高中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地(市)级30分 高中阶段获得浙江省中职学校师生技能竞赛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选拔赛一等奖及以上50分 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或摄制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30分 田径、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项目国家级运动员二级50分 国家级高中段作文、辩论、摄影、计算机、美术、演讲比赛三等奖及以上50分国家教育部、文化部、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办的比赛省级高中段作文、辩论、摄影、计算机、美术、演讲比赛一等奖50分省教育厅、省级文化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办的比赛二等奖40分三等奖30分高中段获教育部、文化部、中国美协组织的书法、绘画、设计、雕塑、工艺美术、民间工艺、综合艺术、摄影摄像比赛优秀奖(含佳作奖、创作奖)及以上二等奖及以上50分其他行业协会组织的必须是与教育部或文化部或中国美协共同举办的比赛三等奖40分优秀奖30分高中段获教育厅、文化厅、省美协组织的书法、绘画、设计、雕塑、工艺美术、民间工艺、综合艺术、影像比赛三等奖及以上一等奖50分其他行业协会组织的必须是与教育厅或文化厅或省美协共同举办的比赛二等奖40分三等奖30分省级及以上田径、排球、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健美操、游泳竞赛前八名50分高中段参加由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局、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主办的比赛。考生需带上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需经学校认证)地市级田径、排球、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健美操、游泳竞赛前六名30分高中段参加地市教育局、体育局主办的比赛。考生需带上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需经学校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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