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专业归属类别和第二专业归属类别,按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与学业水平测试换算分值之和从高分至低分,以招生计划250%比例划定填报专业志愿的分数线。第三专业归属类别,按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招生计划300%比例划定填报专业志愿的分数线。
(1)考试时间:2013年4月27日
(2)考试地址:在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内
(3)参加条件:有条件参加学校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
(4)测试方式:报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照专业成立若干个综合素质测试考评组,考评组由5—7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根据制定的考评方法(另行制定)对学生进行逐个测试。
(5)测试评分:第一专业归属类别和第二专业归属类别总分300分,第三专业归属类别总分450分,由考评组成员按照评分规则(另行制定)评分。
(6)素质特长项:
凡在高中段学习期间获得的,且符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在2011年发布的《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的通知》所限定的条件和范围,考生可在综合素质测试中的素质特长项获得分值:
A.在省级(含)以上赛事中获得个人第5、6名或三等奖励的,可获得10分;个人第3、4名或二等奖励的,可获得20分;个人第1、2名或一等奖励的,可获得30分。
B.在国家级(含)以上赛事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者可获得10分;获二等奖者,可获得20分;获一等奖者,可获得30分。
C.获得国家二级等级运动员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获得20分;获得国家二级以上等级运动员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获得30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只能取其高的一项分值,无符合条件者素质特长项分值为零。获得上述分值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以备查验。考生素质特长项须在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集体确认。
五、体检
1、参加体检对象:所有参加学院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
2、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当地可承担高考体检工作的医院自行完成体检工作。
体检合格的考生,带上体检表(体检表带复印件)在综合素质测试前交到我校招生就业办后方可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资格。
六、录取
2013年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专业志愿填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