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学校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考(测)试评分总分满分750分。第一专业归属类别和第二专业归属类别分三部分: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分值满分150分、文化考试满分300分和综合素质测试满分300分。第三专业归属类别分两部分:文化考试满分300分和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50分。
1、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后满分为150分,换算如下表:
会考等第ABCPE换算分值
2、文化考试:
(1)考试时间:2013年4月13日
语文8:00——10:00
数学10:45——12:15
英语14:00——15:30
(2)考试地址:在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内
(3)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4)考试内容:参照2013年教育部公布的高考大纲要求命制试题。
(5)考试方式:笔试。
(6)考试评分:文化考试满分3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满分100分。
3、专业志愿填报
第一专业归属类别和第二专业归属类别,按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与学业水平测试换算分值之和从高分至低分,以招生计划250%比例划定填报专业志愿的分数线。第三专业归属类别,按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招生计划300%比例划定填报专业志愿的分数线。
(1)考试时间:2013年4月27日
(2)考试地址:在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内
(3)参加条件:有条件参加学校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
(4)测试方式:报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照专业成立若干个综合素质测试考评组,考评组由5—7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根据制定的考评方法(另行制定)对学生进行逐个测试。
(5)测试评分:第一专业归属类别和第二专业归属类别总分300分,第三专业归属类别总分450分,由考评组成员按照评分规则(另行制定)评分。
(6)素质特长项:
凡在高中段学习期间获得的,且符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在2011年发布的《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的通知》所限定的条件和范围,考生可在综合素质测试中的素质特长项获得分值:
A.在省级(含)以上赛事中获得个人第5、6名或三等奖励的,可获得10分;个人第3、4名或二等奖励的,可获得20分;个人第1、2名或一等奖励的,可获得30分。
B.在国家级(含)以上赛事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者可获得10分;获二等奖者,可获得20分;获一等奖者,可获得30分。
C.获得国家二级等级运动员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获得20分;获得国家二级以上等级运动员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获得30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只能取其高的一项分值,无符合条件者素质特长项分值为零。获得上述分值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以备查验。考生素质特长项须在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集体确认。
五、体检
1、参加体检对象:所有参加学院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
2、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当地可承担高考体检工作的医院自行完成体检工作。
体检合格的考生,带上体检表(体检表带复印件)在综合素质测试前交到我校招生就业办后方可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资格。
六、录取
4、确定综合素质测试名单
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第一专业归属类别,允许每位考生填报两个专业,根据该专业招生计划25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一专业志愿综合素质测试名单;第二专业归属类别,允许每位考生填报一个专业,根据该专业招生计划25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一专业志愿综合素质测试名单,不进行专业调剂;第三专业归属类别,允许每位考生填报两个专业,根据该专业招生计划30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一专业志愿综合素质测试名单。第一专业归属类别和第三专业归属类别,若一专业志愿不足,则从二专业志愿调剂(从高分到低分)。非调剂考生参加一专业志愿的综合素质测试,经调剂的考生则参加调剂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
5、综合素质测试:
2013年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考试与专业志愿填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