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个性化发展,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的自主权,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选拔热爱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有着近百年的办学历史。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第三条 学校毕业生颁发高职学历证书。
第四条 学校以就业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
第五条 学校位于中国商业名城、现代化的港口城市——宁波,占地面积551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拥有先进的现代化教学设施。
第六条 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学校2013年面向浙江省自主招生345名。具体如下:
专业名称学制招生人数招生类别市场营销310文理兼招30单考单招商业类15、单考单招外贸类15旅游管理310文理兼招10单考单招旅游服务类建筑工程技术320理科工业设计310文理兼招建筑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335文理兼招影视动画(我校与台湾龙华科技大学合作培养)325单考单招工艺美术类应用电子技术330理科30单考单招电子电工类模具设计与制造310理科30单考单招机械类数控技术315理科机电一体化技术(我校与台湾龙华科技大学合作培养)330理科计算机应用技术330单考单招计算机类软件技术320理科
备注:1、具体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机电一体化技术和影视动画专业系我校与台湾龙华科技大学合作培养专业,实施双方共同制订的专业教学计划,实现双方课程体系的对接和教学资源的共享,第1-4学期及第6学期授课地点为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第5学期授课地点为台湾龙华科技大学。赴台学习期间学生承担来回交通费、签证费、个人生活费,其余由学校承担。
第七条 若某个专业(或大类)参加考试人数低于计划数的120%时,该专业(或大类)按不高于参加考试人数的85%比例进行择优录取,计划不足部分在本专业(或大类)计划类型内调剂,调剂后仍不足,则转入统招计划,在相应的批次录取。
第八条 符合2013年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并取得高考报名号的浙江省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
4、普高考生高中会考语文、英语、数学、历史或物理(文科选历史,理科选物理)四门科目中少3个C等及以上者。
第九条 测试由文化课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组成,综合素质测试由专业测试项和素质特长项组成。
(一)文化课考试
1、时间:2013年4月13日(周六)。
2、地点: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3、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4、考试形式和内容:文化课考试以笔试的形式,考试内容根据2013年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分普高卷和单考单招卷命题。普高生参加普高卷考试,单考单招考生参加单考单招卷考试。
5、命题与阅卷:报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自主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实施。
6、考试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00分。文化课考试的科目成绩将根据不同招生专业、不同类别加权折算(另行公布)。
(二)综合素质测试
1、专业测试项
(1)时间:2013年4月13日(周六)。
(2)地点: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3)考察目标和测试形式:根据各专业的职业能力要求制定专业测试项目,考生根据报考专业、类别选择相对应的测试项目。各专业测试形式和考察目标如下表所示:
专业名称测试形式考察目标市场营销面试学生的基本素质、专业学习潜力和专业学习的适应性旅游管理面试建筑工程技术笔试工业设计面试、上机建筑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笔试影视动画(我校与台湾龙华科技大学合作培养)笔试应用电子技术上机、笔试模具设计与制造面试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我校与台湾龙华科技大学合作培养)计算机应用技术上机软件技术上机
(4)测试分值:100分。
(5)测试成绩评定:采用面试形式的,分专业建立面试评委师资库,测试前随机抽取产生当次面试评委,每组评委由5-7名评委专家组成,按照评分规则对学生进行测试;采用笔试和上机测试的,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测试标准评分。
2、素质特长项
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素质特长项中获得相应的成绩,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素质特长项成绩的,同类项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加分,但累计计分省级职业技能比赛(即序列1)一等奖获得者各项素质特长分累计不超过80分,二等奖获得者累计不超过70分,其他考生累计不超过50分。
序列项目等级分值1浙江省职业院校数控技能大赛、浙江省中职学校师生技能竞赛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选拔赛一等奖80分二等奖70分三等奖50分2高中阶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含)及以上50分地(市)级(含)及以上40分县(市、区)级(含)及以上30分3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限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田径、游泳、健美操、定向、武术项目)、文艺等比赛。省级(含)以上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50分地(市)级(含)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40分县(市、区)级(含)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30分4国家等级运动员(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定向运动、健美操)国家二级50分5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50分地(市)级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40分县(市、区)级(含)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30分6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书法美术及电脑制作等大赛省级(含)以上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50分地(市)级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40分县(市、区)级(含)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30分7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序列1除外),在相应比赛中获奖,且证书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的省个人前六名或省三等奖(含)及以上50分地(市)级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40分县(市、区)级(含)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30分8根据2013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认定对照表确定的技能证书项目范围内,获得证书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的高级职业技能证书50分
上述素质特长项材料需在报名时提供证件的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并填写《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素质特长登记表》(学校自主招生网下载),且在现场确认时交验证件的原件,未在现场确认时提供证件的原件和填写登记表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提交素质特长项材料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2日下午16时。
第十条、总分计算
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中会考成绩H、文化课考试成绩W、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测试项P、素质特长项Q)按如下公式计算,总分为T,各科成绩的计算取整数(四舍五入),各分项计算及总分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生应参加由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2013年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