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素质特长项中获得相应的成绩,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素质特长项成绩的,同类项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加分,但累计计分省级职业技能比赛(即序列1)一等奖获得者各项素质特长分累计不超过80分,二等奖获得者累计不超过70分,其他考生累计不超过50分。
序列项目等级分值1浙江省职业院校数控技能大赛、浙江省中职学校师生技能竞赛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选拔赛一等奖80分二等奖70分三等奖50分2高中阶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含)及以上50分地(市)级(含)及以上40分县(市、区)级(含)及以上30分3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限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田径、游泳、健美操、定向、武术项目)、文艺等比赛。省级(含)以上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50分地(市)级(含)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40分县(市、区)级(含)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30分4国家等级运动员(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定向运动、健美操)国家二级50分5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50分地(市)级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40分县(市、区)级(含)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30分6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书法美术及电脑制作等大赛省级(含)以上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50分地(市)级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40分县(市、区)级(含)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30分7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序列1除外),在相应比赛中获奖,且证书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的省个人前六名或省三等奖(含)及以上50分地(市)级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40分县(市、区)级(含)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30分8根据2013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认定对照表确定的技能证书项目范围内,获得证书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的高级职业技能证书50分
上述素质特长项材料需在报名时提供证件的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并填写《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素质特长登记表》(学校自主招生网下载),且在现场确认时交验证件的原件,未在现场确认时提供证件的原件和填写登记表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提交素质特长项材料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2日下午16时。
2013年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素质特长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