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小组。由专业所在的教学分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分院院长或系主任任组长,为自主招生专业的第一责任人。工作小组负责制定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方案、命题、阅卷等具体组织工作。组员名单需在3月底前报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2、成立专业综合素质考评组。各相关专业根据测试工作需要成立若干专业综合素质考评组,每个考评组设组长一名,成员4或6名,经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成立。考评组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负责综合素质测试、考评工作。
2013年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自主招生测试目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