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文化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按照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到额满,如生源不足,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不足部分转到相应批次统招计划。高中阶段具备有相关特长和相关专业选修课学分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录取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凡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本校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2013年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校考单录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