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业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规定颁发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毕业证书和授予相应的第二学士学位。非在职人员修业期满并获得学位者,根据国家的毕业生就业政策,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参加统一的毕业生就业招聘,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发给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回原单位就业。
2013年长江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和就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