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按测试顺序号由考评组专家对考生逐一进行测试。四、评分标准与方式
面试总分50分,其中个人基本情况10分,专业的理解和专业基础知识10分,思维能力和专业学习能力10分,团队合作精神10分,道德判断和职业敏感度10分。
对考生的评分,由所有参加考评的成员对考生的答题情况按照综合素质测试考评守则的要求独立评分,工作人员汇总平均得分为该考生的终得分。五、测试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监督。一经发现考评专家在考评过程中有违反相关规定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情节严重的,应终止考评资格并视情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监督人员不得干扰专家组正常的考评工作,不得对考评结果发表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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