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户口及档案关系转至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应当遵守教育部及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修业期满并获得学士学位者,根据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原则,参加统一的毕业生就业,国家予以发放就业报到证。
2.学费每人每学年为5000元(不含住宿费、书本费)。 3.联系方式: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909122 传真:010-6974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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