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复试过程的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阳光招生”原则。
2、招生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3、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本人应当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自接到考生的书面复议申请书后提交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由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15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由中国戏曲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63353284。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219。
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4
2013年中国戏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