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及经济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毕业后享受研究生班毕业生待遇;未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按本科毕业生对待。学生毕业时,符合派遣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就业派遣。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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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 鲁中职业学院 | -- | -- |
金融学 | 青岛国创科技培训学校 | 3年 | -- |
金融学 | 南安财经技术学校 | -- | -- |
金融学 | 江苏省溧阳市职业教育中心 | 2.5年 | -- |
金融学 | 科讯人才培训学校 | 2.5年-- | -- |
金融学 | 北京市城建职业技术学校_北京城建集团培训中心 | 2.5年 | -- |
2013年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第二学士学位生毕业和就业派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