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内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二)计划内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三)计划外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四)计划外自筹经费:户口和档案(除北京地区散居户口)将转入我校,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
对于定向、委托和自筹经费培养的硕士生,在录取之前须由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及拟录取的研究生三方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合同或协议书或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生合同书。四种录取类别均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
2013年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硕士研究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