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已从2009年起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了全新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体系,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研究生的学费和生活费;凡人事档案能调入我校的考生100%享受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评定安排在复试录取时进行,评定结果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达考生;学业奖学金按照研究生基本学制三年发放。
1.学费标准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0.9万元/学年(除管理学院外),管理学院各专业为1.2万元/学年。
2.学业奖学金评定范围:
⑴非定向研究生——考生人事档案调至我校,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资助全部或部分学费和生活费,覆盖面为100%研究生可获得基本学业奖学金;
⑵定向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也不需交纳学费;
⑶委托培养研究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须全额交纳学费。凡报考委托培养考生,请在网报时详细填写委托培养单位全称;
⑷自筹经费研究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须全额交纳学费。
3.学业奖学金具体设置:
2013年中国矿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