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低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包括平行志愿)报考我校者,保证其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中(考生必须在录取之前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并出具获奖证书或比赛原始成绩)。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2)高中阶段获得田径项目成绩(在县级以上运动会正式比赛、省体育特长考试中)达到浙江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前8名;高中阶段获得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网球、武术、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等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
(3)参加清华大学艺术特长生测试活动、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取得艺术成绩80分(含)以上;或参加上海交通大学艺术特长专项测试获得复试准考证;或参加浙江大学艺术特长专项考核获得艺术特长生协议书;或在高中阶段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艺术特长测试获得A级证书。4、贵院对加分的考生有什么录取政策?
答: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在录取专业时按实际考分进行投档,当加分考生的实际考分与其他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5、贵院专业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我院按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尊重考生专业志愿选择,不设专业级差。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条件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的规则择优录取。
2013年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现代科技学院贵院对特长生有什么优惠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