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考生须依据国家统一下达的招生计划,按各省有关规定,在提前批次填报志愿,具体方式与军队院校招生考试报名方式相同。
2.面试、政审、体检:依据考生填报志愿,由考生所在省军区统一组织面试、政审、体检,时间拟安排在考生所在省填报志愿之后,录取之前。未参加部队面试、政审、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
3.录取: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获得地区(市)以上的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原则上要求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根据军队的有关要求,按学校招生办法和考生所在省有关规定执行。
4.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学校、选培办、学生本人三方须签订《国防生协议书》。
2013年长春工程学院国防生招生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