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依据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的合格考生名单,分类别确认参加专业素养考核考生名单。具体办法如下。
1、按高中会考(中职毕业)成绩确认。
理工(艺术理)类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高中学业会考成绩确认。
文史(艺术文)类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五科高中学业会考成绩确认。
对口考生:按毕业成绩分文化课平均成绩、专业课平均成绩和技能成绩“三项”确认。
报名时个人提供的高中学业会考(中职毕业)成绩与经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审核不一致的,取消该科(项)成绩。
往届生以毕业当年高中学业会考(中职毕业)成绩按照上述标准确认。
2、凡获得如下奖励的考生,可凭有效证书作为加分依据(高加分限30分)。
(1)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三好(优干)等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的考生。
(2)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技能、发明、创新等大赛获奖或获国家专利的考生。
(3)在市级以上体育、文艺、职业技能等方面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获奖,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及优秀运动员的考生。
3、4月10―12日在我院网站上公布2013年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进入专业素养考核的考生名单。
2013年淄博市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确定参加专业素养考核的考生名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