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1、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规定,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二)录取程序
1、确定预录名单:学院单独招生办公室根据2013年单独招生分地区计划,按照“网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的原则及身体条件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查确认。
2、公示预录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期间,预录取考生需在学院单招网上查询录取信息,确认录取信息,并在网上打印录取确认表,于公示截止日期前传真到学院单独招生办公室,未把录取确认表传真到学院单独招生办公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机会。
3、如有考生自愿放弃录取机会,学院将延续补录空缺计划。
4、公示录取名单:终录取名单将在云南招考频道、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及学院单招网站上公示5天,若公示期间无异议,公示结束后,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注:已获学院单独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3年6月举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未获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2013年6月举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
5、录取通知:录取手续完毕后,由学院单独招生办公室及时寄发“高考录取通知书”。
2013年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