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招生督察组的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专业志愿录取以成绩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每个考生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对自愿放弃录取的,则作退档处理。
(二)录取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网站(www.***)点击进入“单独招生”上公示。公示结束,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三)被录取考生于5月10日前,向学院招生就业处提出书面退档申请的,可继续参加今年的全国统一高考,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四)录取通知书:由学院招生就业处于5月中下旬寄发。
2013年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