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后的待遇及毕业后的就业,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制定了一系列奖励、资助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国家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德优良、学习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
3.国家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标准为4000元/人·年。
4.中国建设银行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年。
5.新疆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标准为一等3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三等1000元/人·年。
6.优秀学生奖学金:对优秀学生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年。
7.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凡正式录取在册、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大学生,可按国家的规定申请。
8.生源地助学贷款:凡正式录取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可按国家的规定申请。
9.学院勤工助学基金和临时性补助金,每年资助金额50多万元,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性困难补助。
2013年伊犁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艺术类录取待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