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报考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者。
1.普通班: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品貌端正,身体健康,有志学习阿拉伯语言与民族文化的男女青年。
2.插班生,凡在其它阿拉伯语学校学习过的,有一定基础,品貌端正,身体健康的男女青年,经测试合格者均可入学。
3.进修班:应往届阿拉伯语学校毕业生。 4.大学生班:应往届各类高等院校毕业生,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费:
一年级1850元/学期;二年级1600元/学期;三年级1300元元/学期;进修班600元/学期;高学历班1000元/学期。
第十三条 食宿
学校免费提供食宿,行李自带。学费入学时一次性缴清。
注:1.一年级第一学期实际缴费:1850元+450元(校服两套+书本费+床单+报名费+保险费)=2300元。
2.学生入校须交物品使用押金200元(离校时退还)
3.孤儿、特困生,可凭当地民政部门证明免费入学。
4.学习优秀者,学费以奖代免。
第十四条 困难学生扶助措施: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为一体的特困生扶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有效资助,特制定了《银川阿拉伯语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银川阿拉伯语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银川阿拉伯语学校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银川阿拉伯语学校勤工助学管理条例》等条例和办法,指导我校特困生资助工作。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银川阿拉伯语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联系电话及学校网址:
2013年银川阿语学校录取原则、办法及招生对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