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系负责专业设置的调研和初步论证,教务处负责专业设置申报的组织工作、专业建设和管理工作,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专业规划和专业设置的评议,学院院务会负责专业设置的审议。
(二)各系应加强对批准设置的新专业(或专业方向)的建设和投入,不断促进教学条件的完善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对新设置的专业(或专业方向),学院将在招生一年后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检查评估,并根据检查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措施加强该专业建设。
2013年忻州职业技术学院章程4续专业设置和管理类似问题答案